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真道傳修 城隍之職

(十一)城隍之職


玄靈至尊(人稱玉皇上帝)為有助大千眾靈之修, 因此訂定天章地法施行陰司律法賞善罰惡,讓大千眾靈皆能依循天章律法,對天道警修更能依循;因此當玄靈至尊(人稱玉皇上帝)將天、地以陰陽劃分為兩處境時,便令十八森羅君(人稱閻羅王) 執掌三界,凡未登上天界境處,全歸由十八森羅君(人稱閻羅王) 號令施管,為更加有效管理陰境界,十八森羅君奉旨挑選天界72天以上對天真道合修之靈,讓有志再修的天界之靈,再藉身職再深澈修悟天道真髓,來擔任陰司之神名稱【城隍】,因此【城隍之職】是玄靈至尊(人稱玉皇上帝) 為助天界神靈,藉以擔任身職再修再悟天道真髓,以助身修至無極了斷輪迴之一捷徑,絕非是流傳城隍之神職,是由小鬼、水鬼、有道鬼靈昇華之誤說,因此謠傳之源乃來自於民俗野史及鄉野傳奇小說所編撰描寫出來的,其主因是為傳頌有道之鬼靈,藉此娛樂大眾而絕非有如人界所傳,因此藉由此文釋解誤傳。


城隍除了是奉玄靈至尊(人稱玉皇上帝)天旨之外更是受命於閻王,因閻王是奉天旨令掌管陰境司界權首,因此一切施為自然由閻王施管,然後再將陰境眾界突發眾要事稟報玄靈至尊,因此城隍神職則是閻王直派職下陰界一都之神職。


城隍之職務、職權及管轄乃為地府向外延伸的據點,以森羅閻王殿為中心,並向外延伸依人數值(公里)計算,每300里則設一個城隍神職 (無形法名:城都) ,城都管轄內有各部分駐陰司神差兵將單位,並無人界眾迷所稱城都內,有名枉死城及奈何橋或人邪所傳十八關所地名。


城隍職務內再支分各神職,其名為陰司神差兵將,職務乃為負責自身職權管轄內,人界為善、行惡之人靈的賞善罰惡,以及眾界陰靈敕煞、降令、迎送、擒拿、押送、搜捕至十八刑所,或是其他應到之境的行使,其內並無人界所傳的,七爺八爺或牛頭馬面和眾鬼陰差。


再序為查職權內三界中有無逆天毀道之一切惡行者,與擒拿已亡之魂回城受審,及擒押自殺身亡之魂回城受刑,因此陰司境內則有多處城隍,而從閻王職權到城隍職權則有如,現今司法院長到檢警單位首長至各警分局長及分駐派出所主管警員和眾警務連繫。


城隍職權內唯一刑法名稱『依循自殺法』,顧名思義凡人界癡靈,難應眾修以自殺了結自己未盡陽壽,此人靈一旦擒押到都城內,不論何因必先依循自殺法刑期基數為一百年,因己姻緣可至人界為人,是天糸為助眾靈,依己身業之磨再悟天道之髓,以助了斷眾累世怨業苦纏,方依靈緣再讓靈轉世為人,藉此姻緣果報以助身修昇華之便徑,怎能依己當下之癡迷罔顧上天之厚恩,因此不管自殺之癡靈因己有何之緣故,皆需依循自殺法,等待自殺法刑期期滿,然後押送至十八刑所(十八地獄) 依己在世所施所為再加重予毀道刑法,最後再依毀行六道輪迴,倘若有緣再轉世為人,人生命運只能慘敗坐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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